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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

南华大学各附属医院2017年度公开招聘方案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9-07-07 21:41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校直属各附属医院的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事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诚信敬业,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工作。

  (三)应聘者还须满足本招聘方案附件中具体岗位的条件及说明中要求的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南华大学网站、南华大学附属医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2017年6月14日18时止
    
  2、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见附件2)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或南华大学网站人力资源处网页以及各附属医院官网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连同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职称证书和科研成果及获奖材料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直接到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报名。
    
  网上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相应应聘单位邮箱,邮件标题名称为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岗位,如:北京大学+计算数学+张三+数理学院。(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邮箱地址见附件2)。
    
  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多报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南华大学网站及各附属医院网站公示。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应聘岗位学历要求为博士的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应聘其他岗位,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2)应聘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下的临床医生和护理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和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25%、技能操作占综合成绩的25%。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填涂答题卡,请考生准备2B铅笔。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面试和技能操作: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和技能操作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能力等;技能操作主要测评应聘者动手能力。
    
  (3)应聘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应聘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应聘医技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填涂答题卡,请考生准备2B铅笔。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能力等。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4—8281285(校人力资源处)
     
  0734—8279406(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
    
  0734—8899986(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
    
  0734—5675225(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人力资源部)
  
  0734—8358018(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734—8281591(校监察室)
 
  附件:
南华大学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