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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第二临床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第二批)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9-04-17 18:2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根据《南华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以及南华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平稳有序,不断增加广大考生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复试工作实行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和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管理模式,具体职责如下:
 
  (一)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医院主要领导担任,并有纪委或监察部门负责人参加
 
  职责:1.负责制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经学校审定的工作方案;2.指导成立分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专家小组;3.负责协调招生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4.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结果,及时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
 
  (二)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小组,组长由医院主管领导担任
 
  职责:1.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身份证、学历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原件);2.负责遴选、培训复试专家及复试工作人员;3.组织安排调剂工作人员,开展招生与调剂政策宣传,精准发布调剂信息、反馈受理结果,及时接听电话并负责招生政策咨询,确保效率和服务质量;4.组织确定复试内容、复试场地并负责复试内容的保密工作;5.组织制定复试评分标准、程序及相关要求,制定招生复试工作计划;6.严格复试过程管理,核对提交拟录取结果,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三)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督查小组,组长由医院纪委书记担任
 
职责:1.负责全面监督、检查全院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过程;2.复试现场巡视,规范和监督研究生复试过程;3.协助陪同上级主管部门巡视与督查工作。
 
  (四)各学科专业招生复试专家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组长由学科带头人(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
 
  职责:1.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公正”承诺书;2.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3.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进行综合排序;4.及时将本学科专业考生复试结果上报我院招生工作小组与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审定。
 
  三、复试时间及流程
 
  复试时间:4月18日—4月20日。
 
  复试流程:
 
  (1)资格审查
 
  时间:4月18日下午14:30至17:30,地点: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科研管理部(新附二医院行政办公楼906室)报到验证,进行资格审查,查验毕业证或学生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并提交A4纸复印件1份,按以下顺序装订: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往届生)、学位证(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政审表、考生自述,并落实复试具体时间及地点。
 
  (2)资格审查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准考证;
 
  ②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原件;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原件(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
 
  ③报考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
 
   ④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该表到附件中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如无法及时提供本材料,于复试后将材料邮寄至报考学院)。
 
  ⑤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复试时交复试小组)。
 
  (3)心理测试与体检
 
  考生凭报到单、身份证参加心理测试(地点在南华大学红湘校区图书馆)和体检(南华大学医疗中心)。
 
(4)笔试时间:2019年4月19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附二医院行政办公楼15楼教室
 
 (注意事项:请考生务必于8:20前到达所在考场,到15楼一教室统一凭证件领取考试编号,并按编号对号入座参加考试。)
 
  (5)临床技能考试时间:2019年4月19日下午14:30-18:30
  
  考试地点:附二医院行政办公楼15楼临床技能中心
 
(考试步骤:考生14:00到达考场,在15楼候考室凭证件领取考试编号→按编号顺序参加临床技能操作考试)
 
  (6)面试时间:2019年4月20日上午9:30-12:00
 
  面试地点:附二医院行政办公楼15楼教室
 
  (考试步骤:考生9:00到达考场,在14楼候考试凭证件按专业参加专业面试)
 
  四、复试成绩与内容
 
  复试成绩共100分。
 
  复试内容要求:
 
  1、复试包含三部分内容:笔试(a)、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b)、面试(c),分别占复试总成绩的30%,30%,40%。复试总成绩=a×30%+b×30%+c×40%。
 
  2、笔试:复试的笔试主要包括专业理论和专业英语,每门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闭卷考试。
 
  3、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临床医学专业按至少不低于二级学科组织临床技能测试。
 
  4、面试(满分100分):主要针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综合能力、临床思维及科研思维能力、英语口语以及英语听力测试。临床医学专业按至少不低于二级学科组织面试小组。
 
  五、拟录取
 
  1、每批次复试考生的拟录取名单根据其初试成绩和复试总成绩之和计算出综合成绩排名后确定。如前面考生放弃,后面考生可以依次递补。
 
  考生综合成绩(100分)=初试总分/a×(60)%+复试成绩×(40)%;
 
  初试科目满分500分的专业a为5,初试科目满分300分的专业a为3。
 
  2、复试通过及体检合格的考生须在我院办理拟录取手续(签订拟录取承诺书),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网申请调剂专业保持一致。
 
  3、其他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未达到复试总成绩满分的60%)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4)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一律不得拟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7)体检或心理健康普查不合格者。
 
  8)有其它违反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关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改革文件和南华大学相关要求,非临床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考生不得录取为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5100)专业学位研究生,故不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一志愿上线考生必须转至其他专业参加复试,如学术型临床医学专业(专业代码100200)及其他医学相关专业。
 
  2、未按规定时间到我院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南华大学第二临床学院。
南华大学第二临床学院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