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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19年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点击数:次
发布时间:2019-07-07 22:4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因医院发展及业务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见附件1《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19年度非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
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35号(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人力资源部0734-8899986
3.报名材料
①提供《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本人签名)一式一份(见附件2);
②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现有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认定报告)、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需提供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导师签名,培养单位盖章)、有学历层次要求的提供学历层次证明、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③个人简历。
4.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请携带上述材料到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名。
5.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对应专业执业范围的执业资格证。应届七年制硕士、八年制博士除外。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对应岗位要求专业(或研究方向)的规培证。其中,未获得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必须提供住培基地出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并且必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规培证或出具省卫计委住培管理机构开具的成绩合格证明,否则视为未达到应聘条件,取消公开招聘应聘资格,不予录用。已获得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或博士学历的应聘人员,可以不提供规培证。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在发现应聘者有未达到公开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
(四)考试
根据不同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操作考试(部分岗位要求)的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情况将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进入试工环节。试工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一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护理本科二本及以上、院前急救中心岗位的聘用者享受医院人事代理制员工待遇,其他岗位的聘用人员享受合同制员工待遇。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