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南华大学第二临床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湖南省及《南华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相关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医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建立健全“三随机”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平稳有序,不断增加广大考生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医院主要领导担任,并有纪委或监察部门负责人参加
职责:1.负责制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经学校审定的工作方案;2.指导成立分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专家小组;3.负责协调招生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4.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结果,及时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小组,组长由医院主管领导担任
职责:1.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身份证、学历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原件);2.负责遴选、培训复试专家及复试工作人员;3.组织安排调剂工作人员,开展招生与调剂政策宣传,精准发布调剂信息、反馈受理结果,及时接听电话并负责招生政策咨询,确保效率和服务质量;4.组织确定复试内容、复试场地并负责复试内容的保密工作;5.组织制定复试评分标准、程序及相关要求,制定招生复试工作计划;6.严格复试过程管理,核对提交拟录取结果,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督查小组,组长由医院纪委书记担任
职责:1.负责全面监督、检查全院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过程;2.复试现场巡视,规范和监督研究生复试过程;3.协助陪同上级主管部门巡视与督查工作。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任务。
(五)各学科专业招生复试专家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组长由学科带头人(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
职责:1.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公正”承诺书;2.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3.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进行综合排序;4.及时将本学科专业考生复试结果上报我院招生工作小组与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审定。
三、复试基本条件
(一)执行标准
其他专业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均执行教育部划定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复试分数基本线。考生需满足本人所报考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要求,同时符合《南华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报考规定及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
(二)复试名单确定
所有学科、专业(领域)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名单公布在研究生院招生办的网站。我院第一轮复试名单已公布在研究生院招生办的网站。我院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根据我院调剂工作细则确定,名单公布在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官网,见我院后续调剂工作。
四、复试方式
根据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统一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腾讯会议平台备用),操作规程见后续研究生院发布的通知。
提示:考生考试需要配备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和1台智能手机。考生电脑要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并保证电脑、手机电量充足。手机需用安卓系统、电脑需用至少win7以上系统。考生进入考场候考后需在电脑屏前不能离开,建议手机使用wifi网络,如手机连接wifi请调成飞行模式。
六、调剂工作
(一)院内调剂
1.院内调剂对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上线的考生。
2.调剂流程
(1)根据报考我院各专业上线人数情况及相应专业拟招生人数,在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官网发布上线人数相对较多和相对不足的专业。
(2)上线人数相对较多专业的考生可自愿申请调剂到上线人数相对不足专业参加复试。申请调剂的考生需要填写《院内调剂申请表》,报医院科研部审核确定复试专业。申请表签字、拍照发送至fueryanjiusheng@163.com邮箱。请务必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完成。详情见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官网调剂通知。
3.院内调剂注意事项:
(1)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专业代码105100),只能调剂到专业学位,不能调剂为学术学位;同样报考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专业代码100200)只能调剂学术学位。
(2)调剂申请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需按照调剂专业参加复试。
(3)调剂的考生仍需参加差额复试,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二)院(校)外调剂
详情后续见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官网院(校)外调剂调剂信息。
七、复试时间及流程
复试时间:2020年5月13日—6月10日,分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两批进行。
(一)第一批
1. 提前连线: 5月14日—5月15日提前与每位考生连线,提前确认每位考生能连线成功。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相应设备。
2.复试时间:5月18日—5月19日(因不可抗力因素等可能延后)。
上午08:00—8:30调试, 08:30—11:30正式考试
下午14:30—15:00调试,15:00—18:00正式考试
3.复试对象:临床医学学术学位100200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05100的一志愿考生。
具体考试当天分组情况见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后续官网或南华附二2020年研究生复试通知qq群公布情况
4.复试流程
(1)资格审查:
考生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5月16日18:00前将下列相应材料原件的扫描版(jpg/pdf格式),发至fueryanjiusheng@163.com邮箱,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开学报到后各招生学院对考生的原件进行审核,复印件提交学院留存。提交A4纸复印件1份,按以下顺序装订: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往届生)、学位证(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政审表、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
①准考证。
②居民身份证。
③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章)。
④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
⑤《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心理测试与体检
考生的心理测试与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届时关注南华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的通知。
(3)复试费标准及缴费方式: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复试费为120元/生。缴费方式见南华大学研究生院通知。
(二)第二批
1.复试时间:待第一志愿复试工作结束后确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对象:院(校)外调剂考生。
3.复试流程与内容与第一次一致。其他事宜见南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官网及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官网通知。
八、复试成绩与内容
(一)复试成绩共100分
(二)复试内容与要求
复试包含三部分内容:专业领域(a)、专业技能(b)、英语(c),分别占复试总成绩的40%、40%、20%。复试总成绩=a×40%+b×40%+c×20%。
1.思想政治考核:考生提交思想政治考核表,由科研部统一审核,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理论与领域:占比40%,专业理论包括一道抽考题,按答题要点口述作答,按点计分。专业领域题包括专业领域基础及专业领域进展,由考生随机抽考按答题要点口述作答。
(每位考生准备2分钟,答题10分钟)
3.专业技能考核:占比40%,由考生随机抽取一套试题口述作答,按点计分。
(每位考生准备2分钟,答题10分钟)
4.英语水平及综合能力:占比20%,英语水平测试占15分,包括2分钟自我介绍及3分钟英语自由交流。综合能力占5分,重点考察与考官沟通交流能力及人文知识等。
(每位考生准备1分钟,答题5分钟)
每位考生复试总时长控制在30分钟以内。
九、拟录取
1.每批次复试考生的拟录取名单根据其初试成绩和复试总成绩之和计算出综合成绩排名后确定。如前面考生放弃,后面考生可以依次递补。
考生综合成绩(100分)=初试总分/a×(60)%+复试成绩×(40)%;
初试科目满分500分的专业a为5。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复试通过的考生须签订拟录取承诺书,复试情况登记表及录取汇总表上学习形式必须注明“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3.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我校。
4.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0年6月20日前向学校研招办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6.其他:以上复试具体考核内容及方式将可能根据教育部后续要求及远程复试系统测试做相应调整。
7.其他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2)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未达到复试总成绩满分的60%)者;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5)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7)体检或心理健康普查不合格者。
8)有其它违反硕士研究生报考、录取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经学院及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研招办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2.实行复议制度。在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将组织进行复议。
3.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期间,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734—8899985。
十一、复核复审
学院建立复核复审机制,凡远程复试的考生在开学三个月内均要参加复审考核,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