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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点击数:次
发布时间:2023-05-04 17:27
来源:未知
作者:招投标中心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第二次),采用院内自主招标的形式委托湖南华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现以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第二次)
2、委托代理编号:HNHY-2023031
3、预算金额:人民币72.2万元
4、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 要求 |
数量 | 服务期限 | 备注 |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服务 |
详见招标 文件 |
1项 | 6个月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五)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23年5月4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下午17:00分止,每天上午8:30分-12:00时,下午14:30分-17:00分(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南华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海博星都9栋17B楼1809室)。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持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领取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2)营业执照;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4)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5)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注:在领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质原件进行审核,并将整套复印件留存采购单位备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
四、投标文件提交
1、首次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24日上午9时30分
2、首次投标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华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五、投标文件的开启
1、首次投标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年5月24日上午9时30分
2、地点:湖南华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1、本采购公告在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官网上发布。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采购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采购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采购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35号
联系人:雷先生 黄女士
电 话:0734-8211058 8211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华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海博星都9号楼1809室
联系人:陈芮汐
联系电话:0734-8204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