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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3-06-27 11:12 来源:科室 作者:党政办

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汽车租赁服务项目”经我院院长办公会决议,以招标的方式确定2023年度、2024年度汽车租赁服务商,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公司参与议价。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采购人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3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何平:13974729953。
    (二)采购内容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汽车租赁服务(服务期:二年)。
    (三)采购需求
    1.服务车辆必须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且车辆行驶里程不超过15万公里。
    2.所提供服务的车辆必须是营运车辆,车况性能良好、各设备、证照齐全、合格有效。
    3.驾驶员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5年以上驾龄,无交通肇事犯罪记录、无危险驾驶犯罪记录等记录的、无不良嗜好、服务期间不得吸烟、不得喝酒、不嚼槟榔、年龄在50岁以内。
    4、需求车型:
    (1)轿车(5座B类车):丰田凯美瑞/帕萨特/红旗H7等同级别车。
    (1)轿车(5座C类车):宝马5系/奔驰E级/奥迪A6L等同级别车。
    (2)商务车:别克商务/奥德赛等同级别商务车(7-9座)。
    (3)中型车:丰田考斯特等同级别车;(19-23座)。
    (4)大客车:金龙、宇通等同级别大客车(30座以上大客车)。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有一定数量产权属于自己的服务车辆。
    7、投标人所提供服务的车辆必须是营运车辆,并须购买足额(50万以上)的承运人责任险。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6月28日起8:30至2023年7月5日17:30止。
    2、地点: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行政楼902办公室。
    七、开标时间
    2023年7月19日下午3:00。
    八、开标地点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行政楼902办公室。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023年6月27日
二、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二)合格的投标人
    1.满足招标公告中服务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和规定;
    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本次招标不再收取中标服务费,但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三、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企业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的基本情况一览表
    7.对本服务项目的承诺书(见附件一);
    报价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没有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的编写要求
    1.投标文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投标文件的内容、格式均应遵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2.投标人应自习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以使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视投标无效。.
    (三)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向招标方询问,任何不按规定格式填写的投标文件,将会被视为无效投标;
    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图形符号等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及通用图形符号;
    3.除签名为手写外,所有文字及报价应为打印字体(除必要修改外),标书中数据请认真核实后填写,不得涂改;
    (四)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包括所车辆租赁费、司机工资、司机食宿费、油料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及税金等费用。报价大、小写金额不符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合计为准;
    2.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因素,确立风险系数,计入总报价,开标后价格不得更改。
    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详实的投标报价表(纸质报价表一份及电子文档,格式见附件二),纸质报价表须加盖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认可后,连同电子文档一并装入档案袋密封,开标时交评标小组。

四、投标文件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装入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二)未按规定或未经密封处理的投标文件处理
    对未按规定或未经密封处理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的投标。
    (三)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处理
    招标方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五、开标和评标
    (一)开标
    招标方根据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具有授权书)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二)对投标文件的审查
    开标前,由招标人组织审查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的投标人方有资格进入投标,审查其内容是:
    1.资质证明;
    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正副本份数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3.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4.投标文件的签署是否符合招标要求;
    5.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本单位印章;
    6.投标人目前所拥有的车辆的数量、品牌、型号、车辆行驶证、驾驶证
    (三)评标办法
    1.单项报价最高上限值:见附件三,投标人的单项报价超过最高上限值视为废标;
    2、招标人根据投标单位递交的汽车租赁报价表中各类车型报价逐项相加之和为总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依次选出一家投标单位中标。
六、合同条款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车辆租赁服务合同

    承租方(甲方):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结果,双方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主要是为甲方教学、科研、行政、会务、义诊等相关活动提供车辆运输保障。
    2.乙方的服务承诺:乙方接到甲方通过电话方式提出上述所列服务的请求后,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给予响应并提供服务。
    3.服务车辆必须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且车辆行驶里程不超过15万公里。
    4.全部车辆须车况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格有效。
    5.驾驶员有营运车辆驾驶资格,具有5年以上驾龄,无交通肇事犯罪记录、无危险驾驶犯罪记录等记录,年龄在50岁以内,无不良嗜好,服务期间不得吸烟、不得喝酒、不嚼槟榔。

    二、服务期限和方式
    1、服务期限:2023年 月日至2025年 月 日;
    2、服务方式:甲方有用车需求时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需求提供服务。

    三、服务费结算支付
    1.收费标准:见附件。
    2.甲乙双方负责对用车类型、趟次、服务质量、运行情况作详细记录备案,用车记录由双方核对签字确认,以此作为考核和双方结账时的依据;
    3.每月底结算上月的整月用车费用,乙方需提供对账明细单和正规有效的发票。费用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服务时必须派出证照齐全有效的合法营运车辆,车辆清洁、车内无异味,车辆各项性能完好,并确保安全运行;如乙方派出的车辆如属于非法、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车辆,所产生的后果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所配驾驶员必须满足营运车辆驾驶员资格要求,身体健康,具有五年以上安全驾驶经验,并熟悉衡阳市及周边城市的道路,掌握一定的接待礼仪知识,服务时着装仪表清洁整齐,行为大方得体;
    3.乙方车辆和驾驶员须按甲方要求提供规范服务;
    4.在市内行车途中如遇车辆故障无法马上修复,乙方必须在半小时内提供同级车型,继续完成保障服务;
    5.乙方及其驾驶员在为甲方服务期间,因自身原因违反交通法规而被处罚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及其驾驶员等工作人员必须保守在工作中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工作机密以及乘车人的个人及工作信息;
    7.乙方提供的车辆除购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险种外,必须投保足额的营运车辆车上人员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等保险,确保风险最小化;
    8.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事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9.乙方有按时、足额收取费用的权利。
    10.乙方在服务中由于自身原因而发生任何错误或疏漏,乙方应无条件改正,且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服务费。如因此导致甲方损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误,甲方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不得利用乙方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甲方乘坐人员应爱护车上设备设施,如有故意损坏应照价赔偿;
    3.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司机,乙方应积极与甲方协商解决;
    4.甲方一般提前一天预定所需车型、数量,以便乙方能更好的为甲方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紧急用车甲方可临时通知乙方,乙方根据具体情况在保障用车安全的前提下决定是否响应甲方需求。
    5.甲方有权监督乙方驾驶员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6.甲方有权对乙方车辆状况、服务质量进行检查、监督、评价并作出相应处置,有权要求乙方作出回应、改善服务质量。

    六、协议解除和终止
    1.乙方服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有正当理由需提前终止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说明原因并征得对方同意;
    3.协议到期自然终止。

    七、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一方或者双方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依法协商处理后续事宜。不可抗力因素须由双方一致认可。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本协议终止。 

    八、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附件2:报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