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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全自动血液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数:次
发布时间:2023-12-04 18:08
来源:未知
作者:附二党政办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全自动血液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全自动血液分析仪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投标人须分包投标,评标委员会分包评定中标单位。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单价(万元) |
采购最高限价 (万元) |
包1 | 全自动血液分析仪 | 1 | 台 | 20.9 | 20.9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采购标的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和第二类医疗器械,进口产品除外)。
(2)投标人为非制造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
(3)拟投标/响应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4)拟投标/响应产品或其生产(或经营)纳入备案管理时,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承诺函中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所投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要求审查相应材料,若无法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可不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 资格后审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 12 月 4 日~2023年 12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以“报名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为邮件标题,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ahzbhn123@vip.sina.com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23年 12月 26日上午9:30
7.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绿地中心T2栋18楼1802室
7.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官网(http://www.nh2h.com/index.html)”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联 系 人:黄老师
电 话:0734-8211033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35号
招标代理: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姚杰、陈晓艺
电 话: 17373132689、18715271482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绿地中心T2栋18楼18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