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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点击数:次
发布时间:2024-06-21 17:31
来源:科室
作者:党政办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的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采购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6800元
代理编号:HNZX-HY-202408
三、拟采货物或者购服务的说明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1 | 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 | 1 | 台 | 116800 |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我院在用的以色列飞顿激光有限公司生产并在中国注册销售的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Harmony XL)的手持器出现故障,因医院临床工作需要须进行更换,湖南高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在此项项目中的独家代理商,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规定,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
五、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成交供应商名称:湖南高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枫林三路1599号骏达大厦综合楼1406
六、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 2024年05月15日 | ||
论证地点 | 湖南振湘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会议室 | ||
论证意见 |
该院在用的以色列飞顿激光有限公司生产并在中国注册销售的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Harmony XL)的手持器出现故障,须进行更换。但该激光和脉冲光工作站仅能兼容同品牌同型号手持器。阿尔玛飞顿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作为以色列飞顿激光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授权在中国区域的销售商,授权湖南高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在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的相关销售工作。为满足该项目的采购需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从湖南高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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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王湘屏 | 衡阳市中心血站 | 主任技师 | |
李赟 | 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 | 副主任医师 | |
甘云志 | 雁南监狱 | 中级 |
七、公示期限:自2024年06月21日至2024年06月28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八、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联 系 人:毛老师
电 话:0734-8211033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振湘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梁丹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47号星月都会公寓楼A座23楼2310室
电 话:0734-8222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