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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华大学第二临床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院内研究方向调整通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3-04-02 22:56 来源:未知 作者: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科研及学科建设部

南华大学第二临床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院内研究方向调整通知
根据《南华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南华大学第二临床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并结合我院招生计划及第一志愿上线情况,部分考生可接受院内研究方向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招生缺额信息
南华大学第二临床学院2023年临床医学专业招生缺额信息表
序号 研究方向 专硕招生缺额
(105100)
学硕招生缺额
(100200)
1 内科学(呼吸内科) 0 1
2 内科学(内分泌科) 2 0
3 内科学(消化内科) 0 2
4 内科学(心血管内科) 3 1
5 儿科学 2 0
6 神经病学 3 2
7 外科学(乳甲外科) 1 0
8 外科学(血管外科) 2 3
9 神经外科学 2 2
10 泌尿外科学 0 1
11 骨外科学 1 0
12 骨外科学(脊柱外科方向) 3 0
13 临床检验诊断学 0 1
14 眼科学 2 1
15 耳鼻咽喉科学 0 1
16 麻醉学 5 1
17 麻醉学(疼痛医学方向) 2 0
18 重症医学 1 0
  合计 29 16
二、调剂原则
1.符合以下条件的一志愿上线考生,经本人申请,可以参加本院其他有缺额的研究方向专业进行院内研究方向调整复试:
(1)第一批复试成绩合格(复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一志愿上线考生。
    (2)未被报考研究方向专业录取、愿意接受院内研究方向调整复试。
    (3)按要求提交《院内研究方向调整申请表》
2.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专业代码105100),只能调剂到专业学位,不能调剂为学术学位报考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专业代码100200),只能调学术学位,不能调专业学术学位。所学专业为影像医学与核医学、麻醉学的考生可调整至其他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由于跨专业,需调入专业同意方可,科研部征得相关调入专业同意后才能在申请表上盖章,方可算调整成功。
调整申请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需按照调整专业参加复试。
调整的考生仍需参加差额复试,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有调整意向考生,需填写《院内研究方向调整申请表》并签字,于4月3日10:00前交至南华附二(新院区)行政楼16楼1601室。
院内研究方向调整时间截止至2023年4月3日10:00点,逾期不再受理。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科研及学科建设部
2023年4月2日
附件:
1.《南华大学第二临床学院2023年临床医学专业招生缺额信息表(一志愿院内研究方向调整)》
2.《2023年南华大学第二临床学院院内研究方向调整申请表》